本服务条款是网商宝ERP网站(www.luopanerp.cn以下称为“本网站”)的经营者网知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网知商”、“网商宝”,与用户(下称为“您”),共同缔结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有效契约。
网知商向用户提供本网站上所展示的产品与服务(下称“网商宝服务”、“本服务”),并将不断更新服务内容,最新的网商宝服务以本网站上的相关产品及服务介绍的页面展示以及向用户实际提供的为准。
1、总则
1.1 您确认:您在使用本服务之前,已经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加粗及/或下划线标注的内容),一旦您选择“同意”并完成注册流程或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服务条款之所有约定。
1.2 您同意:网知商有权随时对本服务条款及相应的服务规则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有权以消息推送、网页公告等方式予以公布,而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服务条款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条款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服务条款,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2、软件许可方式
2.1 用户根据本网站注册流程合法注册,即可免费使用本服务。对于用户通过其他手段登录、使用所造成的后果,网商宝ERP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2 网商宝ERP仅根据用户登录名和密码来确认使用网商宝ERP应用的用户身份。用户应妥善保管用户登录名及密码,并对其使用及其遗失自行承担责任。
2.3 网商宝ERP可以向用户免费提供本服务的使用许可。免费的服务不应视为放弃收费的权利。
3、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3.1 用户保证其使用网商宝ERP应用的各项行为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通过应用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合法的、真实的,不侵害网知商和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3.1.1 禁止出售、转售或复制网商宝ERP授予的使用权限;
3.1.2 禁止复制和模仿网商宝ERP的设计理念、界面、功能和图表;
3.1.3 禁止未经网商宝ERP许可基于网商宝ERP应用或其内容进行修改或制造派生其他产品;
3.2 用户不得对网商宝ERP应用和/或网商宝ERP应用任何部分(软件产品、页面标识、服务品牌、资讯、信息)进行复制、翻译、修改、适应、增强、反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分解拆卸、出售、转租或作任何商业目的的使用。用户同意约束其有必要使用网商宝ERP应用的员工、代理、咨询者或顾问遵守前述之义务,并就其违反前述规定的行为对网商宝ERP负责就如同用户自身违反一样。
3.3 网商宝ERP提请注意:在使用应用之前,充分了解、掌握应用的各项功能,审慎阅读应用的操作说明和/或使用说明,严格按照应用的使用说明和/或操作说明使用应用。用户承诺通过网商宝ERP应用进行的活动所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用户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用户使用网商宝ERP应用的行为,导致网知商或任何第三方为此承担了相关的责任,则用户需全额赔偿网知商或任何第三方的相关支出及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3.4 用户同意在使用网商宝ERP应用的同时,接受网商宝ERP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3.5 用户理解并同意网商宝ERP应用因现有技术限制,可能存在瑕疵,因使用网商宝ERP应用所致的任何损害。如因网络问题或产品瑕疵导致网商宝ERP应用无法按指定的时间正常使用的,则用户了解并同意网商宝ERP或其它责任人所需承担的唯一责任就是在网商宝ERP可控范围内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让用户尽快恢复正常。
3.6 用户同意将网商宝ERP应用用于其功能所指向的合法的目的和用途,并不进行任何竞争性、破坏性或非法的使用。
3.7 用户理解并同意网商宝ERP应用的唯一责任人为网商宝ERP。
4、网知商的权利和义务
4.1网知商保证其有合法权利向用户提供网商宝ERP应用的使用许可,并保证与网商宝ERP应用运行相关的软件产品版权的合法性。网知商承诺其向用户提供网商宝ERP应用使用许可之行为未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构成侵害。如因其行为导致用户遭受任何第三方提起的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用户侵犯了其合法所有权或知识产权,网知商同意赔偿用户就此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4.2 网商宝ERP会依据用户的需求而不断进行更新、调整,具体服务内容以本服务实际内容为准。
5、用户隐私制度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网知商的一项基本政策。网知商一定不会公开、修改或透露用户的注册资料及保存在网知商各项服务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网知商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几种情况是必要的:
(1)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包括在国家有关机关查询时,提供用户在网知商的网页上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
(2)保持维护网知商的知识产权和其他重要权利。
(3)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4)根据本条款相关规定或者网知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下。
6、拒绝提供担保和免责声明
6.1 用户明确同意使用本服务的风险由用户个人承担。
6.2 用户理解并认同,因网上交易平台的特殊性,网知商没有义务对所有商家及用户使用网商宝ERP服务的过程及行为进行审查。商家与用户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均应自行解决,网知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6.3 网知商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除外。
7、知识产权声明
7.1 网知商在本网站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归网知商所有。
7.2 除另有特别声明外,网知商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网知商所有。
7.3 上述及其他任何服务包含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网知商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8、保障
8.1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网知商全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由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其它人使用用户的电脑、帐号而产生的费用等。
8.2 用户或者使用用户帐号的其他人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而导致被侵权人索赔的,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9、结束服务
9.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网知商有权在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用户的情况下,终止用户使用网商宝ERP应用的权利,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9.1.1 用户在应用软件许可期限届满后未继续付费购买后续期间的软件许可的;
9.1.2用户违反本协议有关保证、同意、承诺条款的约定,且自网知商通知其纠正后仍未纠正的;
9.2网知商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用户接受网知商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网知商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10、信息储存及安全
10.1 网知商对本服务将尽力维护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对服务中出现信息删除或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负责。
10.2 另外我们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网知商服务条款的要求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本服务条款的规定,将会中断其服务帐号。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由于黑客攻击或政府管制或网络通讯瘫痪等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见的事件,网知商和用户均确认此属不可抗力;在不可抗力下,用户同意网知商及第三方无须对合同的延期履行、不能履行承担任何责任。
12、法律及争议解决
12.1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 因双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